【新冠肺炎】醫管局:12歲以下兒童患者 不需使用抗病毒藥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3/13 17:38

最後更新: 2020/03/13 18:03

分享:

分享:

劉家獻指會按照機制衡量新藥的安全性、效用及品質,才會引入新藥予病人使用(車耀開攝)

新型冠狀病毒肺炎(武漢肺炎COVID-19)疫情未退,醫院管理局公布今日(13日)公布有關疫情資訊。

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(質素及標準)劉家獻特別提到第133號個案,為16個月大嬰兒,有發燒咳和流鼻水症狀,現於瑪嘉烈醫院傳染病中心受兒童專家照顧,以必利痛治療,暫時未使用抗病毒藥,情況穩定。

【新冠肺炎】全球大流行疫情不會完結 袁國勇:全球疫情隨時持續2至3年

劉家獻指現時針對醫治兒童患者,主要使用支援性治療,若有個別臨床需要則會使用蛋白酶抑制劑及干擾素,使用前需要監察和檢查血液及肺片等,另提到中央傳染病委員已有提出指引,講述醫治兒童患上新冠肺炎病毒時,將會按年齡分配以安排醫療,病徵輕微的話可提供支援性治療,如果有臨床需要的話則會有使用抗病毒藥。

劉家獻指現時每個國家使用治療冠狀病毒的藥物不一樣,在全球藥物供應緊張及別無選擇的情況下,有機會會使用一些在香港未經註冊的藥物,當中有可能有非英語的藥物標籤,但藥劑部同事亦會提供相關正確資訊給予前線人員,確保用藥正確。

他重申醫館局採購藥物機制嚴謹,將參考世界文獻及專家意見,如果有臨床需要的話則會有使用抗病毒藥 ,關於用藥後的副作用及反應,應會清楚與家人交代。針對藥物使用方面,如要在香港使用未經註冊的藥物,要先向衛生署申請,但定會先按照機制衡量其安全性、效用及品質,才會引入新藥予病人使用。

【新冠肺炎】世衛宣佈2019冠狀病毒病列為大流行 拆解流行性VS大流行意思

記者:郭家穎